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头条热点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山西省国土厅出台新政 4月1日起下放用地预审权

    信息发布者:黄庄人
    2017-03-30 10:37:29   转载

    山西晚报讯(记者 要维维)为破解“用地难、批地慢”,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新政,4月1日起,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、报批环节中,将不再重复土地规划等4类审查。新政还下放了一些用地预审权限。

      以前,在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环节,我省还要对土地规划、用地标准等四个方面进行重复性审查。即将实施的省国土厅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规定,今后4类审查内容,原则上只在一个环节审查,即:土地规划、用地标准在用地预审环节审查,征地补偿、占补平衡在用地报批环节审查。

    新政还下放了一些用地预审权限,4月1日以后,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,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,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,不再进行项目用地预审;涉及新增用地,应由省国土厅进行预审的项目,由各设区的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;以批次方式审批建设用地的项目,应由省国土厅进行用地预审的,由设区的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。省内输电线路工程塔基不再办理项目用地预审。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